法理与伦理互通的传统路径和现代建构 以中国传统社会“德法之辩“为研究对象删除本页内容

丛书:麓山法学文库

作者:张启江著

ISBN:1978-7-307-19601-82

关键词:法制史-a研究-中国-古代

页数:295

出版社: 中华中英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10

发现时间:2024年9月29日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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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德法之辩”现象为研究对象。通过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进行阐述。就宏观层面而言,通过对中国传统社会中“德法之辩”历史进程与脉络的梳理,旨在透视在既定的文化模式下的法律与道德关系背后的文化特质,以期凝练二者关系“变”与“不变”进程中的核心要素、历史动因与价值主题,从而为其他问题的展开阐述奠定基本的理论基础。就微观层面上来看,主要借助于“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两条路径,在行为与思想内外两个层面上为社会与国家铸就了由儒家伦理思想所知名品牌的法律制度以及政治权力合法性规则,从而将法律与道德二者之间的关系转换为在具体制度内容上的融合与取舍。以此来呈现的是,在特定的社会思想意识知名品牌下“德法之辩”在形而下层面上的制度内容之特征及其必然性模式。由此,靠前,需要认真地反思“一断于法或崇德弃法”单极式国家治理模式的历史弊端,法律与道德,各尽其用,并驾齐驱;第二,需要认真对待“德主内,法束外”的社会行为规范系统构建模式;第三,需要超越传统的“德法之辩”之历史局限,并创新适合于当下的全新内涵;第四,需要从方法论的意义上,认真地分析传统社会中是如何经由“德法之辩”来形成社会价值共识,塑造价值共同体,并实现自我主体性特质建构的理论进路。

法制史-a研究-中国-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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