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宪法文化下中央政府的变革,体现为中央官署与宪法变迁的函变关系:宪法变—中央官署变,中央官署变—宪法变,文本变——_实质变,人民诉求变——宪法变。中央官署变革和宪法变迁呈现出法治和正当程序统摄下的良性互动关系。然中国近现代中央官署变革历程呈现出形式上的立宪主义与实际上的“仪式化”宪法的双重特征。工具主义、文本浪漫主义和权力决断是中国近现代中央官署变革的突出特点。这种实质上的变革特点意味着,中国近现代通过宪法组织中央政府时以维护控权集团的核心利益为宗旨,宪法应当具有的人权保障功能被剥离;控权集团先于宪法存在并通过宪法分配政治权力,并在制宪后通过掌握修宪及释宪权来维护期核心利益。
中央政府-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中国-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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