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的竞争政策化删除本页内容
作者:王妮妮著
ISBN:1978-7-5390-7286-92
关键词:产业政策-研究-中国
页数:186
出版社: 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05
发现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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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关系上,我国一向奉行的是“产业政策优先”的原则。但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表明,产业政策(不论是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还是产业布局政策)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我们应将竞争政策视为基础性的经济政策,使其成为制定产业政策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有效协调,必须承认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并推动产业政策的“竞争政策化”。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协调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定法律适用原则:行业法不得与反垄断法主旨抵触的原则;第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建立行业立法咨询机制和意见征询机制;第四,对行政垄断的规制机制;第五,冲突裁决机制;第六,探索竞争中立制度。竞争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权限划分主要有三种类型:行业监管机构排他性监管模式、竞争执法机构独享产业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权、竞争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双重执法模式。
产业政策-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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