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文体从业法务指南删除本页内容
作者:李亨著
ISBN:1978-7-5197-6596-52
关键词:法律-中国-指南
页数:280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07
发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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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面对的主要读者是“文体产业从业者”(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法律工作者),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演艺工作者,即通过提供个人的表演(含与表演具有相似性、通过展示个人形象和表现进行的体育竟技)与个人表演相关的姓名许可使用、肖像许可使用等,来获得表演报酬、使用许可费的文体产业从业者,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演员(影视演员、综艺演员、曲艺演员、舞蹈演员等)、歌手、直播主播、运动员等。第二部分是创意工作者,即通过个人的创意,创作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等),通过对作品进行著作权许可使用获得许可使用费,并以作品及其元素作为基础,开发设计相应的衍生产品,用于赠予或销售的文体产业从业者,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作家(小说家、散文家、诗人、评论家等)、美术家(画家、漫画家、雕塑家等)、音乐人、视频UP主等。
法律-中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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